防客如防贼进门封包属侵权行为

 更新日期: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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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报道  近来,江苏南京一些超市掀起“封包”热,顾客一进门,工作人员不由分说先用一个大袋子将顾客随身携带的拎包套个严严实实。2月7日,在某超市入口处,市民孙女士像往常一样准备上扶梯进卖场,不料被两位工作人员拦住。他们要过孙女士的拎包,将其熟练地塞进封包袋,麻利地拉上拉链,接着,又在拉链口套上了一个防盗磁扣将封包袋彻底“锁死”……超市为何要实行这一“行规”?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说:“其实这样做增加了不少人力、物力。可现在小偷多,卖场里装多少个摄像头效果也不大。封好顾客的包,不仅可以降低超市的失窃率,而且可以保护好顾客的财产。”

  分析:

  超市为了防盗而封包合法吗?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曹世勇律师指出,强行封包属侵权行为。强行封包实质上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尽管超市的确存在商品被盗的风险,但是不能将避让风险的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应该通过严格的内部管理,采取合法的防范措施来避免失窃。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发表观点指出,强行对消费者封包、查验购物小票等行为属违法行为,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对于超市的侵权行为,消费者要勇于说“不”,采取抵制行动,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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