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秭归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许可证办理制度,优化零售点合理布局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湖北省秭归县烟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实施了卷烟零售许可证前公示制度,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零售许可证前公示采取许可证件正式办理前,烟草管理部门将拟办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经营点的地址、经营点面积、拟办证依据条件等信息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三峡商报和拟办证人所在乡镇集镇等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止许可证办理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方可正式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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